中国共有4个直辖市:
成立直辖市需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环境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生态环境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2、全市常住人口不得少于600万人。是所在区域内配置资源、信息网络精神中枢。地区生产总值不少于766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不少于10万元。
3、需要有由快速公交、定制公交、地铁、轻轨、高铁、城铁、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空铁、磁悬浮、智轨、航空、海运、长途汽车组成的发达交通网络。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综合实力最强的可持续发展的塔尖城市。
4、尽量少调整行政区划。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