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

从“身份”来看,聘任制公务员在职期间,是可以占用事业单位的编制名额,但是是不纳入编制的。

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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