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指中国内地与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合作进行高等教育办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持。

中外合作办学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

按办学主体主要分为两类: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者区别

合作办学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

合作办学项目:中国大学与国外或港澳台大学合作举办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方式

学历教育项目,必须通过统招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分别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

非学历教育项目,无须填报志愿,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

注意

就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若该项目未能获得教育部审核认证,即不能承认该项目所获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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