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的发明者有争议,一种说法是安东尼奥·梅乌奇。另一种说法是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
电话机是美国人贝尔在1876年发明的。他用两根导线把两个结构完全相同、在电磁铁上装有振动膜片的送话器和受话器连接,首先实现了两端通话。但是通话的距离短、效率低。1878年出现了炭精送话器,使电话机送话器效率得到大大提高,受话器结构也有所改进。
电话基本功能有声电互换、摘机识别、发送信号、响铃、电接续这五种功能。声电互换,因为要进行既快速又距离远的通信,必须先把声音变成电信号,传给对方后还原成声音。摘机识别,当主叫方拿起电话机时,交换机可以知道“有人要打电话”的功能,交换机做好接续准备。发送信号,就是电话通过发送拨号信号来指挥电话交换机的工作,建立两个电话机的联系。响铃,当别人来电时,电话的铃声可以告诉主人:“有人来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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